一、初识“沪港通”

上交所“沪港通”投资者教育专栏(一)

初识“沪港通”

(2016年10月更新)

  1、什么是“沪港通”?

  答:“沪港通”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简称,是指两地投资者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会员或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联交所”)参与者,通过上交所或者联交所在对方所在地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简称“港股通”)两部分。其中,“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联交所在上海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交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2、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是指哪家公司?

  答:上交所于2014年11月10日发布《关于启动沪港通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上交所下属的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简称“中投信”)作为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提供“港股通”服务。

  3、“沪港通”业务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沪港通”业务的主要特点包括:

  一是充分借鉴了市场互联互通的国际经验,采用较为成熟的订单路由技术和跨境结算安排,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证券交易服务;

  二是双向开放,内地及香港的两地投资者可以通过“港股通”、“沪股通”买卖规定范围内联交所、上交所上市的股票;

  三是对投资者双向采用人民币交收,即内地投资者买卖以港币报价的“港股通”股票,以人民币交收,香港投资者买卖“沪股通”股票,以人民币报价和交易;有关监管机构对“沪港通”交收货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是 “沪港通”实行额度控制,即投资者买入“港股通”、“沪股通”股票均有每日额度限制;

  五是两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可以买卖的对方市场股票限于规定的范围。

  4、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可以交易哪些证券产品?

  答:“沪股通”股票范围包括上证180指数及上证380指数成份股以及不在前述指数成份股内但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沪股,其中以人民币以外货币报价的沪股暂不纳入,被实施风险警示或退市处理,或者被暂停上市的沪股也暂不纳入。

  “港股通”股票范围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以及不在前述指数成份股内但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H股。其中,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的港股暂不纳入;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以外的内地证券交易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H股暂不纳入;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沪股被实施风险警示、或被暂停上市的,无论其H股是否属于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或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该H股均暂不纳入。截至2016年9月22日,“港股通”股票共312只。

  5、对“沪港通”的投资规模是否实施额度控制?

  答:“沪港通”业务实行每日额度控制。

  其中,“沪股通”的每日额度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的每日额度为420亿元人民币。

  6、如何对“沪港通”实施额度控制?

  答:在“沪港通”额度控制的具体分工方面,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对“港股通”的额度进行控制,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对“沪股通”的额度进行控制。

  在额度统计口径方面,“沪港通”主要以申报和成交金额等作为计算依据进行额度控制。交易相关的税费,以及诸如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利息等非交易事项所导致的资金流量,均不占用额度。

  在额度控制机制方面,“沪港通”实行每日额度盘中实时控制。

  关于每日额度控制,就是两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交易中对订单进行监控,根据买卖订单申报、订单撤销及成交结果等实时计算当日额度余额(其中,当日额度余额的初始值为每日额度值,即“沪股通”是13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是105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控制机制在不同的交易时段略有差异:在上交所集合竞价阶段(或联交所开市前时段)内,当日额度余额用尽的,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或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暂停接受该时段后续的买单申报,仅接受卖单申报;此后,若在该时段结束前有买单申报撤销导致当日额度余额大于零的,恢复接受后续的买单申报,直至额度再次用尽。在上交所连续竞价阶段(或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及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内,当日额度余额用尽的,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或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不再接受新的买单申报且当日不再恢复接受,而仅接受卖单申报。

  7、哪些投资者可以参与“港股通”投资?

  答:“港股通”投资者应当拥有沪市人民币普通股账户,同时,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内地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在实践操作中,“港股通”业务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由证券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在2014年《联合公告》中明确的准入资格标准,以及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核定参与“港股通”投资者的资质,并要求投资者在了解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完成必要的手续。

  8、哪些证券公司或经纪商可以参与“沪港通”经纪业务?

  答:目前,原则上符合“沪港通”有关技术及其他条件的上交所会员和联交所参与者均可参与“沪港通”。

  9、“沪港通”与QFII和QDII有何主要区别?

  答:“沪港通”与QFII、QDII制度具有一定共同之处,都是在我国资本账户尚未完全开放的背景下,为进一步丰富跨境投资方式,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而作出的特殊安排。

  在具体制度安排上,“沪港通”与QFII、QDII又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一是业务载体不同。“沪港通”是以两地交易所为载体,互相建立起市场连接,并对订单进行路由,从而实现投资者跨市场投资。QFII等是以资产管理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等机构投资者为载体,通过向投资者发行金融产品吸收资金以进行投资。

  二是投资方向不同。“沪港通”包含两个投资方向,分别是香港和内地投资者投资上交所市场、联交所市场的“沪股通”及 “港股通”。QFII等则都是单向的投资方式。

  三是交易货币不同。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股票应当以人民币进行清算交收,但有关监管机构对“沪港通”交收货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QFII从其客户募集的资金或与其客户的清算交收可以以美元等外币进行。

  四是跨境资金管理方式不同。“沪港通”对资金实施闭合路径管理,卖出证券获得的资金必须沿原路径返回,不能留存在当地市场;QFII等买卖证券的资金可以留存在当地市场。

  这样看,“沪港通”与QFII、QDII具有不同的制度安排,满足不同的投资需求,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为投资者跨境投资提供更加灵活的选择,在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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