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港股通”投资热点聚焦之实战“港股通”:香港市场的公司行为

上交所“沪港通”投资者教育专栏(二十二)

“港股通”投资热点聚焦

——实战“港股通”:香港市场的公司行为

(2016年10月修订)

  一、什么是香港市场公司行为?什么是香港市场公司行为资金?

  公司行为是香港证券市场对包括派发现金红利、股票红利、投票、参与新股发行认购、供股、公开配售、公司收购、分拆合并等涉及上市公司及其股票相关业务的统一用语。

  公司行为资金是指因上述公司行为相关业务所产生的资金收付。如,投资者收取红利资金,或因参与供股业务缴纳供股款等。

  二、什么是“供股”行为?

  “供股”是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联交所”)上市公司向现有证券持有人作出供股要约,使其可按持有证券的比例认购证券。

  目前,供股权暂只能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卖出,不能买入。提示投资者注意,(1)对于“沪港通”范围内香港上市公司供股,“港股通”投资者在原股东供股比例内申报,暂不参加港股供股超额申报。(2)为确保供股缴款结算和换汇的时效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设定的供股权申报截止日为“港股通”工作日且早于香港结算设定的截止日,两者间隔两个“港股通”交收日。(3)供股交易不影响供股权申报,供股申报确认结果以“港股通”投资者缴款结算时的供股权可用数量(实际供股权持有量扣除卖出未交收和已冻结数量)为限确定。(4)境内供股权交易截止日与香港市场相同。

  例:H股03968招商银行的供股详情为每10股招商银行股票可认购1.3股新的招商银行股票,每股认购价为港币10.06元。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500股招商银行股票,将可获配195股供股权。计算方法:1500/10×1.3=195股供股权。在获得供股权以后,该投资者可选择是否行使供股权:⑴选择行使供股权,投资者可以每股港币10.06元的价格获配195股招商银行股份;⑵在交易期间内通过股票市场出售供股权;⑶不采取任何行动,则供股权失效。

  三、什么是“公开配售”行为?

  “公开配售”行为是指联交所上市公司向现有证券持有人作出要约,使其可认购证券。公开配售处理与供股类似,区别在于公开配售权益不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卖出,只能行权申报。

  例如:港股01226中国投融资的公开配售详情为每持有2股现有股份获发1股发售股份,每股认购价为港币0.2元。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500股中国投融资股票,则该投资者可以以每股0.2元的价格获配750股股份(计算方法:1500/2×1=750股)。

  四、港股红利派发与A股相比有什么差异?

  主要差异包括:(1)港股红利可能派发除港币外的其他外币,中国结算将在换汇后统一以人民币形式将红利资金发给投资者。(2)港股红利可能有股利选择权,即,投资者可以申报不超过股权登记日所记录的红利权数目,选择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3)2014年以来,上海市场实施上市公司红利R+1发放,港股因存在股利选择权等情况,红利登记日与红利资金实际派发日之间间隔较长。

  例如:港股00011恒生银行6月3日发布公告,权益登记日为6月11日,红利资金发放日为7月4日,每股红利0.5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21,可以选择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以股代息价格是10美元。某投资者于6月11日持有200股恒生银行股票,其选择了100股红利权数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则其可以收到(0.5×100)/10=5股恒生银行股票,和0.5×100×6.21=310.5元人民币红利资金。

  五、“港股通”投资者在行使投资者权利时应关注哪些差异?

  香港上市公司的投票等公司行为和内地市场差异较大,因此,“港股通”投资者在行使权利时要关注以下差异:

  一是,由于中国结算需在汇总投资者的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所以,为确保在香港结算规定的时间内向其提交“港股通”投资者意愿征集结果,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

  二是,在“港股通”股票投票方面,投票可以没有权益登记日,此时以投票截止日的有效投票总数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有效投票总数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投资者对同一项议案,可以同时投赞成、反对和弃权票(如有);

  三是,在现金红利派发业务(包括含选择权的红利派发业务)中,由于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的外币红利资金后,中国结算要进行换汇、清算、对内发放等多项业务处理,“港股通”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现金红利的实际到帐日要略晚于香港结算公布的派发日。此外,香港结算向中国结算派发的红利资金可能是美元、港币等外币,但中国结算派发给投资者的红利资金均为人民币;

  四是,送股业务及含股票股利选择权的红利业务派发的红股上市时间可能较香港市场延后。“港股通”股票发行人派发红股的,中国结算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红股到账当日或次日进行业务处理,相应红股可在处理日的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这样,“港股通”投资者红股可卖首日可能较香港市场晚一个“港股通”交易日。

  (本期内容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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