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但是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如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披露虚假信息、“忽悠式”重组以及内幕交易或是把“高送转”异化成炒作题材等不当行为,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证券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也给投资者带来严重的损失。
从今天起,我们将陆续为大家解读有关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监管案例,帮助大家了解投资风险,树立理性投资意识。
在内幕交易中,内幕交易行为人利用信息优势侵害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既破坏了证券期货市场的“三公”原则,也践踏了市场赖以生存的诚信基础,严重影响市场秩序与市场参与者的信心。但却有一部分人抵不住利益诱惑,想方设法打探、窃取、骗取内幕信息,但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案例是一起“裙带化”特征明显的内幕交易案件。我们先来一起了解下事件发生的背景。
2014年4月中旬,当事人李某是通讯领域的一位传奇人物,人称“天才少年”。李某在S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担任该公司总裁的大学校友王某处获知了S公司重组的内幕信息,并随即借用他人账户大量买入S公司股票,成交金额1148万余元,实际获利508万元。
那么,在此期间,李某还暗示其妹妹同期买入S股票,成交金额499万余元,实际获利236万余元。两人合计获利700余万元,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在这儿,和大家介绍下,因为李某的行为涉嫌犯罪,2017年1月22日,G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700余万元。
在市场上好多人以为打探或者听个消息,算不上什么大事。但通过上面的案例,我们应该注意到,内幕交易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法律对此规定了严厉的制裁措施。正如本案中,李某已在通讯领域取得显赫业绩,身家十亿,但因内幕交易行为而身陷囹圄,令人唏嘘。
同时,投资者还应该注意到,除了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外,通过骗取、套取、窃听、利诱、刺探或者私下交易等手段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也可能成为触犯内幕交易高压线的行为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对此进行了规定。
本案例一方面警示市场参与者应该摒弃“靠打探消息炒股”的恶习,戒绝内幕交易。另一方面,也提醒各位投资者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防落入内幕交易的陷阱。
同时,投资者也应该注意到,掌握获取证券信息的合法渠道是正道,企图靠内幕消息一夜暴富是不现实的,抱着侥幸心理骗取、刺探内幕信息,涉足内幕交易,也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最终付出巨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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