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投教下午茶(十六):关于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首轮问询及回复(四)

2019-05-15来源: 上交所投教

  在前几期栏目中,我们就投资者对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首轮问询及回复较为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今天,我和天怡将为大家继续进行相关内容的解读,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发行人的首轮问询回复情况是怎样的?

  截至4月23日下午,有3家企业提交了首轮问询回复,其他企业的问询回复工作正在进行中。总的来看,相关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问询的问题比较重视,都一一做了对照和回应,形成了独立的可公开的信息披露文件,对招股说明书同步做了相应补充、删改、调整;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也按照要求,出具了专项报告。上交所将抓紧时间,对提交和披露的回复进行审核,着重关注回复的针对性、准确性、充分性。在此基础上,启动第二轮问询。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规定,问询回复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发行人应当保证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上交所高度关注问询回复的质量,并及时向市场公开问询和回复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在此,对正在准备回复的相关各方,着重提出如下三点要求:

  1、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要按照要求予以针对性回复。问询回复应当围绕问询问题,有的放矢,提高针对性,避免答非所问或者避重就轻,防止“挤牙膏式”或“闯关式”的信息披露。发行人及保荐人要结合回复内容,全面梳理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查漏补缺、删减冗余、消除矛盾之处、删除宣传用语,增强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2、中介机构要切实核查到位。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切实承担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把关责任,通过执行适当的核查方法、范围及程序,深入分析问询问题,审慎、客观地得出核查结论,并按规定严格履行内核程序,提高核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荐人应当以补充核查为基础,在问询回复中提供新的证据或材料,避免简单重复招股说明书的已有内容。

  3、行业信息披露需要进一步强化。保荐人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行业研究能力,加深对科创行业的认识,提高对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国内外科技发展水平和趋势的掌握。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在问询回复中对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核心竞争力、行业现状及未来趋势、上下游业务关系、同行业对比、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等事项,作出进一步的专业分析,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更加有效的参考。

  接下来如何开展第二轮问询?

  如果发行人的首轮问询回复未能有针对性地回答本所问询,或者本所发现新线索、新情况以及根据相关监管要求需要进一步审核问询的,本所可在收到发行人首轮问询回复后十个工作日内,继续提出第二轮审核问询。与首轮问询为全面问询不同,第二轮问询将更加聚焦,重点针对首轮问询中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没有说清楚、讲明白的重要问题,通过刨根问底式问询,要求发行人进一步披露信息,便于审核机构对相关事项作出审核判断,便于投资者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

  今天,我们的科创板投教专栏就聊到这里啦!在下一期栏目中,我们将继续同大家分享科创板的相关内容。感谢大家的收听!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上交所投教网站(edu.sse.com.cn)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上交所投教”“百川众学”,我们下期再见,不见不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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