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目前为止,我国资本市场已实行先行赔付的案例共计三起,分别为:2013年的万福生科案、2014年的海联讯案及2017年的欣泰电气案。2013年的万福生科案开创了我国资本市场先行赔付的先河,平安证券作为万福生科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出资3亿元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并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设立网上和网下两种方案与适格投资者实现和解,最终受偿投资者占比达到95%以上,补偿金额占比达到99%以上。后续的海联讯案和欣泰电气案分别由控股股东、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出资设立专项基金,均实现了较好的效果,高效率地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3年5月26日,中信建投发布《关于正式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公告》。自2023年5月30日上午9:30起,在投保基金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sipf.com.cn)开放适格投资者注册及查询赔付金额功能。网站设有“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专栏(以下简称专项基金专栏),投资者可以点击进入。适格投资者可以在完成注册并登录后,查询可获得的赔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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